3月16日,東莞市政府官網發布《東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幫扶市場主體紓困發展的若干措施》(簡稱《措施》)。
《措施》分為加大社會保障扶持力度,加強金融支持力度,強化企業風險保障服務、減輕經營主體資金負擔、減輕經營主體成本壓力、對防疫重點鎮街給予專項補助等六個方面,其中將對發生疫情的鎮街(園區)分別給予1000萬元的補助。
政策措施有效期為2022年3月16日至2022年6月16日。
【租金減免】
《措施》提及,對發生疫情的鎮街(園區)轄區內承租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和市屬國企物業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免收租金,已繳交租金的可順延減免;倡導動員村(社區)集體物業及其他出租業主等,對承租的企業、個體工商戶適當減免租金,或允許在疫情防控解除后3個月內補繳并免收滯納金,納稅人為租戶減免房屋租金的,按免租月份數給予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核準減免。
【減輕成本壓力】
在減輕經營主體成本壓力方面,《措施》介紹,對發生疫情的鎮街(園區)轄區內工商業企業、個體工商戶用水價格下調30%,住宿和餐飲單位,減半征收垃圾處理費;對相關工商業企業、個體工商戶從事經營活動,以及居民生活所需的用電、用氣、用水及通信網絡正常供應,欠費不停。期間產生的用電、用水、用氣費用,受疫情影響確有困難需緩繳費用的工商業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向相關單位提出申請,允許在疫情防控解除后3個月內補繳并免收滯納金。
【專項補助】
《措施》還提及,將對防疫重點鎮街給予專項補助。東莞市財政對大朗鎮的專項補助按照《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著力支持大朗鎮做好疫情防控與居民生活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東府辦〔2022〕14號)予以實施;為支持重點鎮街(園區)及村(社區)開展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和市場主體紓困工作,市財政對發生疫情的鎮街(園區)分別給予1000萬元的補助。
政策全文如下:
東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支持疫情防控
幫扶市場主體紓困發展的若干措施
東府〔2022〕19號
各有關鎮街(園區),市府直屬各有關單位:
為統籌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進一步加大對全市有關市場主體和群眾的紓困幫扶力度,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大社會保障扶持力度。全市中高風險地區及封閉封控地區內的用人單位未能按時辦理養老、失業、工傷、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參保繳費業務的,經申請后,可以在調整為非中高風險地區或解除封閉封控管理的次月起3個月內緩繳,免收滯納金,不影響個人社保權益。中高風險或封閉封控期間,醫療保障待遇延期辦理,對未能按時辦理社會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待遇核付等業務的,可以在調整為非中高風險地區或解除封閉封控管理后補辦,不影響個人權益;本市參保人在市內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產前檢查、門診特定病種、普通門診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不受原定點規定限制,可按規定享受相關待遇,普通門診享受轉診待遇。(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醫療保障局、市稅務局,相關鎮街、園區)
二、加強金融支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開設受疫情影響企業融資綠色通道,確保對受疫情影響的鎮街(園區)轄區(指“存在劃定為中高風險地區及封閉封控管理地區的鎮街(園區)”)內的信貸供給應貸盡貸。用好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資金,對受疫情影響的鎮街(園區)轄區內符合條件的規上工業企業,參照倍增企業標準給予風險補償。加大科技金融產業“三融合”貸款貼息和風險補償力度,對受疫情影響的鎮街(園區)轄區內符合條件的科技企業在疫情期間獲得的銀行新增貸款,給予按實際支付利息最高50%貼息支持,最高補貼100萬元。鼓勵融資擔保機構對受疫情影響的中小微企業保持較低擔保費率,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開展批量化融資擔保業務,對應融資擔保費率不高于1%。(責任單位:市金融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財政局、人民銀行東莞市中心支行、東莞銀保監分局,相關鎮街、園區)
三、強化企業風險保障服務。主動幫助全市受疫情影響無法如期履行國際貿易合同的企業,通過網上認證平臺向市貿促會申請“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加大企業出口信用保險扶持力度,加強理賠追償服務,優先支付賠款。(責任單位:市金融局、市商務局、市貿促會、東莞銀保監分局、市保險行業協會、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東莞辦事處,相關鎮街、園區)
四、減輕經營主體資金負擔。對發生疫情的鎮街(園區)轄區內承租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和市屬國企物業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免收租金,已繳交租金的可順延減免;倡導動員村(社區)集體物業及其他出租業主等,對承租的企業、個體工商戶適當減免租金,或允許在疫情防控解除后3個月內補繳并免收滯納金,納稅人為租戶減免房屋租金的,按免租月份數給予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核準減免。(責任單位: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國資委、市稅務局,相關鎮街、園區)
五、減輕經營主體成本壓力。對發生疫情的鎮街(園區)轄區內工商業企業、個體工商戶用水價格下調30%,住宿和餐飲單位,減半征收垃圾處理費;對相關工商業企業、個體工商戶從事經營活動,以及居民生活所需的用電、用氣、用水及通信網絡正常供應,欠費不停。期間產生的用電、用水、用氣費用,受疫情影響確有困難需緩繳費用的工商業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向相關單位提出申請,允許在疫情防控解除后3個月內補繳并免收滯納金。(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水務局、市城管局、市水務集團、東莞供電局,相關鎮街、園區)
六、對防疫重點鎮街給予專項補助。市財政對大朗鎮的專項補助按照《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著力支持大朗鎮做好疫情防控與居民生活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東府辦〔2022〕14號)予以實施;為支持重點鎮街(園區)及村(社區)開展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和市場主體紓困工作,市財政對發生疫情的鎮街(園區)分別給予1000萬元的補助。(責任單位:市財政局,相關鎮街、園區)
上述政策措施有效期為2022年3月16日至2022年6月16日,并根據疫情防控形勢動態調整。政策實施期間,如國家和省出臺新的規定,按國家和省規定執行。
東莞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6日
自本輪疫情發生以來
中天集團快速響應部署保障工作
號召全體員工守望相助 共克時艱
同時制定一系列保障措施
從抗疫物資、生活用品、住宿餐飲等各方面
盡最大努力保障一線員工的正常生活
同時積極配合政府防疫工作
全集團各經營單位、職能部門出人出力
書寫下可歌可泣的使命擔當
萬眾一心,沒有翻不過的山
心手相牽,沒有跨不過的坎
中天集團與你“疫”路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