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業主和各界朋友們:
首先,感謝各位業主及各界人士對我司“城市之門”一直以來的關注與厚愛,并為我們提出了寶貴的建議與意見。我司將認真聽取各方意見,改進不足,竭誠為廣大業主提供優質的服務。
近日,有個別滋事分子為達到其個人及小團伙高額理賠的目的,通過網絡惡意煽動,謀劃游行示威、誤導媒體輿論報導等非法律途徑,綁架眾多業主的維權心態,向我司施壓。在未能達到其目的時,繼續捏造、散布城市之門項目的不實言論,顛倒是非,并鼓惑不明真相的業主進行“房鬧”。這種挑唆其他業主鬧事,自己背后牟利的惡意行為,不僅阻礙了我司的正常運營,也嚴重影響我司的形象和聲譽。目前,此事件已引起公安機關的高度關注與重視,我司本著向廣大業主負責任的態度,將積極面對,絕對不回避問題。我司也在理解業主心情的情況下,積極展開磋商以解決問題,與各業主達成一致共識。為揭穿滋事分子的惡劣行徑,讓眾多關心和支持城市之門的業主和各界朋友清楚了解事實真相,以正視聽,以免繼續遭到欺騙和蒙蔽。
在此,我司針對業主方提出的問題說明如下:
回應一:樓房交付問題
業主與我司簽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之第八條交付期限中約定的交付時間為4月30日前,交付條件為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由于部分單位需要進行整改,因此樓房交付期限稍有延長。
對此,我司從一開始就承諾業主限期進行整改,將于6月30日前全部完成,大部分可于5月底整改完畢,同時出具蓋章的承諾書置于物業管理處公示”。而且針對逾期交付問題,我司亦提出了進行相應解決方案。
事實上,我司于2013年5月8日取得了《工程竣工驗收報告》、5月17日取得了由東莞市建設局通過的《工程質量監督報告》。根據合同約定條款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逾期交付天數計算即從2013年5月1日至16日止,共16天,而非竣工備案證書的時間。
以下舉例計算說明:
例一:榮寓2-908,建筑面積48.39㎡,合同價¥321524,逾期交付天數16天,即逾期金額為321524*0.0001*16=514.43元。
例二:御庭1-1302,建筑面積76.78㎡,合同價¥564600,逾期交付天數16天,即逾期金額為564600*0.0001*16=903.36元。
綜合以上說明,我司在原定贈送3—5個月的物業管理費的基礎上,現再承諾相應延長一個月的物業管理費優惠。如業主不接受上述方案,可按照合同約定賠償違約金。
回應二:虛假宣傳問題
針對滋事分子提出我司所謂的虛假宣傳,認為樓盤在銷售時打出的廣告是“三房”與實際有所出入,我司在售樓前已進行明文公示,不存在虛假宣傳。
回應三:樓板厚度問題
對于部分業主質疑城市之門樓板厚度不足問題,是完全失實的。城市之門項目樓板的最薄部位樓板按10厘米設計,國家規范認可的誤差范圍為+8豪米或-5毫米。若有質疑的業主可自行聘請具備資質的專業公司檢測,若檢測出重大問題,由開發商按合同約定作出賠償或退房,若無問題則檢測過程中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及責任由業主自行負責,檢測造成的損壞由業主自行修補,但我司希望業主檢測時注意安全。
回應四:漏水、滲水及空鼓現象
該項目工作由我司安排人員自查及業主檢查雙方同時進行,該類問題由我司負責修繕。在業主裝修后,因我司施工質量問題造成滲水,我司負責賠償并修繕,若由裝修單位施工不善,則由業主自行負責。
回應五:電梯安全問題
城市之門所采用的電梯全部已經安全驗收合格并出具合格證,對于目前部分電梯存在輕微震動的情況,是由于電梯采用較高速的梯型,新電梯在使用過程中難免會在搭乘舒適度方面存在不足。我司已督促電梯廠商正在調試,提高舒適性,同時針對現場的施工整改單位及業主裝修單位嚴令其合理使用電梯。若業主對電梯質量仍有重在疑慮,可聘請具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鑒定,若鑒定不合格,由開發商出資鑒定費用并更換電梯直至合格,若鑒定合格,由業主支出鑒定費。
電梯為特種設備,我司將每年至少檢查一次并更換電梯合格證。
回應五:排污管與排水管共用問題
衛生間排水污廢合流的是排水系統設計的其中一種,符合國標設計規范,具體可查:GB50015-2003(2009)。城市之門項目根據《全國民用建筑工程設計技術措施/給水排水(2009年版)》采用污廢合流方式,附加通氣立管排水系統。該項目設計、施工、驗收均通過審圖公司及政府相關部門審查蓋章。業主在入住后,若因設計缺陷造成堵塞等,由我司負責賠償并整改。
回應六:窗戶及安全護欄加裝
我司將按照國家相關標準加裝所有房間的窗戶及玻璃、欄桿。若存在螺絲松動,在填寫整改單后,物業將在7個工作日內整改完畢。
由此可見,針對城市之門項目質量,全部驗收文件均已經政府相關部門檢驗并出證,不存在施工質量問題。針對個別“溝通未果”問題,我司亦會組織專家力量,一一與業主進行溝通,爭取達到共識,解決問題,但如果個別滋事分子或其他單位、個人乘機繼續惡意對我司進行誹謗、敲詐,從而造成社會的不安定,我司除將積極協助公安部門進行處理外,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以維護我司的合法權益。
??我們也充分相信,大部分的業主是理性的,對于因本次事件對業主造成的影響,我們深表歉意,希望大家不要輕信謠言,同時也希望廣大媒體不要輕信不實傳聞,及時與我司核實事因,以助還原事實真相,阻止惡劣行徑與不良風氣的發生。我們非常珍惜與感恩廣大業主和社會各界朋友的每一份支持和理解,真誠期望與真正希望解決問題的業主溝通以達成共識,解決問題,誠心誠意為業主提供優質服務。
東莞永嘉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日